疝是指腹腔脏器从自然孔或病理性破裂孔脱至皮下或解剖腔的一种常见病。临床上多见脐疝、外伤性腹壁疝和腹股沟疝等。根据疝内容物是否可复,分为可复性疝和难复性疝两种。
1、诊断
1.1可复性脐疝多由断脐不当引起,便秘、跌倒、争斗时腹压过大也可引起脐疝。患猪表现为脐部出现大小不等的半球形肿胀,触之柔软,无热不痛,有可复性。临床上多见个别仔猪发生,偶见整窝仔猪发生。
1.2可复性创伤性腹壁疝多因腹部受挫伤、冲撞所致,腹部手术后,缝线断裂,孕后期、难产过程中腹压过大也可引起。表现为腹壁上突然出现大小不等的半球形肿胀,触诊柔软,有时可听诊到胃肠蠕动音,还纳后可摸到疝孔。
1.3可复性疝主要与遗传有关,多因腹股沟先天性过大,加之腹压增大而发生。表现患侧增大,捕捉以及能使腹压增大的原因均可使疝囊增大。触诊可摸到疝内容物,如提举两后肢,可使疝内容物回缩腹腔,缩小,但放下后或腹压加大后又恢复至原症状。
2、皮外缝合法
治脐疝将猪仰卧保定,治腹壁疝采取健侧卧保定,疝采取倒提后肢保定。常规术部消毒,局麻。先将疝内容物还纳入腹腔,然后将左手食指插入疝孔内,右手持针线(12~18号),进行闭锁缝合,从皮外离疝孔约1cm处进针,以左手食指肚试探进针深度,穿过皮肤、肌层、腹膜,再透出皮外为一针,依次进行均匀的透皮缝合,打结时,要勒紧。线头留出2~3mm,用碘酊消毒后,轻提皮肤,将线结埋入皮下。
3、注意事项
3.1皮外缝合法简便,可操作性强,适用于可复性疝孔小的外疝,疝孔大的最好切开皮肤进行缝合,以免腹膜撕裂。难复性疝宜常规手术切开,分离粘连的肠管。
3.2皮外缝合法必须在确定所有内容物全部还纳后才进针,以免缝上肠管,造成预后不良。